市委办公室:
《关于申请批复株洲市电子政务内网分级保护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的文件及附件已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4]2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网络安全保密防护和管理的通知》(厅字[2014]3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4]50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国家保密局、中办机要局的安全检测和总体要求,我省、市两级必须加快同步实施电子政务内网分级保护改造,建成全覆盖电子政务内网的网络系统,形成符合中央、省委要求的安全保障、业务应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范等体系,完善并规范网络建设,实现与省网络中心的互联,建设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深化业务应用,实现信息资源有效整合,使全市纵横连接的各级党政部门能够安全、有序的传输、交换和共享包括涉密信息在内的信息资源。按照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株洲市电子政务内网分级保护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业主
株洲市委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内容
1.网络支撑建设
①建设市、区县核心网网络平台,实现市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与区县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之间互联互通的专线广域网,形成市县两级内网网络的整合;
②建设市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实现株洲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党委电子政务内网之间的互联互通;
③建设内网IP电话(VOIP)系统、电子邮件系统;
④建设内网电子邮件系统、公文传输系统、门户网站系统、IP电话系统、IPTV系统、视频点播系统;
⑤建设政务信息网信息发布、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应用平台。
2.运行安全防护建设
①完成对市级网络结点、相关接入区等的安全保障系统的改造建设工作,对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实现分级保护,使其能够合法、合规安全地承载机密及机密级以下涉密信息;
②完成10个县市区用户终端汇集点、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内网的升级改造建设。在通过安全测评的基础上,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
3.软件和信息资源建设
①建设完成业务支撑和共性系统、公共应用和部分共享应用的建设;
②建设完成政务内网协同办公平台、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和电子文件交换系统;
③建设各级党政部门按需完成的专有业务应用;
④建设市级网络结点内的存储备份系统。
4.市级数据中心机房基础环境建设
设计、实施机房装修、综合配套设施及机房监控系统3部分建设,机房总面积为120平方米。
5.运维管理平台建设
建设株洲市电子政务内网安全和运维管理体系、网络和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持续不断地安全运行。
6.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建设
建设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标准规范和应急响应体系。
7.专网迁移
完成部分市直单位业务专网到市电子政务内网的迁移工作。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总估算278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10万元(不含县市区投资部分),其他费用572万元(可行性研究费、方案设计费、项目监理费、税金等)。
建设投资分为硬件和软件两部分。其中:硬件部分主要有市级结点建设、运行安全防护和机房改造、县市区终端汇集点、省市县三级网络联通和相关单位的接入平台,投资1644万元;软件和信息资源部分投资566万元。其他费用约572万元。
2、资金来源
按合计估算总价,所有投资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五、建设期限
2016年4月开工,2017年12月竣工验收,建设期限21个月。
六、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保密,具有严格的技术保密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七、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早日开工建设。
八、文件有效期12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批准内容变化,需报我委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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