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荷塘区金桥路(金荷大道-荷塘大道)新建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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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株洲市荷塘区金桥路(金荷大道-荷塘大道)新建工程可研批复相关内容的请示》(株荷发改[2016]3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荷塘区金桥路(金荷大道-荷塘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我委以株发改审〔2014〕87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株府阅[2015]53号)及《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道路建设业主的通知》(株荷政办函[2015]1号),鉴于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同意该项目的项目业主变更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承担。

本批复仅用于变更项目业主及项目资金来源,与株发改审〔2014〕87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等其他内容仍按株发改审〔2014〕87号文批复执行。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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