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结大院维修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3-10
信息来源:本站
查看次数:
【字体: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你部报来的《关于“团结大院”维修项目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给在团结大院工作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干部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鉴于该项目已增补纳入株洲市201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项目业主。同意中共株洲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团结大院”维修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