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职教科技园公交综合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株公交行字[2015]102号)及株洲市规划局的株规选[2015]0029号、株洲市国土资源局的株国土资预审字[2015]105号、株洲云龙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的株云环评表[2015]7号、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株洲市职教科技园公交综合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行公交车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打造“绿色公交、便民公交、科技公交、幸福公交”,加速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公交建设三年行动专题会议纪要》(株府阅[2013]30号),《株洲市公交场站专项规划(2011-2030)》、《株洲市公交都市创建方案(2014-2018)》,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建设公交综合枢纽站一座及其配套设施。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2128平方米(约78.18亩),总建筑面积约39961.5平方米,日发送公交乘客能力约12949人次。
2.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39961.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5818.4平方米),建筑物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1041.5平方米,汽修厂建筑面积约5865.1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6877.4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9689.5平方米(停车位约80个);构筑物包括有轨电车换乘和维修区、车辆清洗台、站前广场、公交停车场(停车位约144个)、发车位。配套设施包括景观绿化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给排水、网络信息化工程、设备工程、道路及地面硬化等。
四、本项目由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920.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0260.9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补助资金、株洲市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
六、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
七、请项目法人据此开展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按照株洲市政府相关投资管理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末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对项目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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