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株洲市国投轨道郭家塘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立项批复的请示》(株国轨[2015]72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快速推动我市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原则同意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在石峰区龙头铺镇郭家塘村组织实施郭家塘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清表和土石方等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15.6亩。
三、项目初步估算投资193.7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业主自筹。
四、请你公司尽快组织开展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可研中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和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来源,规范项目名称,依法落实规划、用地、环评、节能评估等手续,做好项目的维稳和社会风险评估。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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