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江株洲段生态治理及防洪工程项目业主调整及有效期延长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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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湘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株湘江【2015】84号《关于将湘江株洲段生态治理及防洪工程项目业主变更及批复延期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2011】28号文批复可研,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2011年工作安排和相关会议要求(株政函【2011】95号)及业主申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原则同意项目业主由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为株洲市湘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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