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林科研检测信息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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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园林绿化局:

你局报来的株园函【2015】3号《关于建设园林科研检测信息中心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2009年,市园林科学研究与技术指导中心原业务用房纳入文化园三期改造工程拆迁范围,开发商株洲市汇侨公司将其开发的“文化园三期”A地块2#楼4层整层(共计880.6平方米),作为产权置换的技术用房划归市园林科学研究与技术指导中心。目前,置换后的资产已交付,需进行装修改造为技术用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原则同意株洲市园林科学研究与技术指导中心根据技术用房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园林科研检测信息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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