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的株市政报【2015】11号《关于株洲市石宋路(建宁港)天顺桥扩宽工程申请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1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15】3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株洲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在荷塘区组织实施石宋路(建宁港)天顺桥扩宽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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