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滨江广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批复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株天发改【2015】33号《关于调整滨江广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投资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市政府滨江广场改造协调会议纪要(株府阅【2014】36号)精神,我委以株发改审【2015】40号文批复滨江广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滨江广场提质改造工程会议(株府阅【2015】28号)要求,项目业主天元区城乡建设局在施工过程中对本项目进行了设计变更。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依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滨江广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调整如下:
原则同意调整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取消连接通道工程,增加给水管网工程(含消防给水及一户一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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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同意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由1167万元调整为1274万元,建安工程费由1045万元调整为1152万元。增加部分投资由天元区政府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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