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企业投资审批项目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类别 |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性质) | 项目建 设地点 | 总投资 | 筹建单位或业主 | 报批时间 | 批复或核准文号 | 承办科室 | 实际出窗时间 |
| 1 | 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 四期项目 |
天元大桥至株曲路口段的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电信、交通设施等市政工程及一水厂至株曲路口段的水利驳岸和景观绿化工程。 | 荷塘区 | 311.05 | 株洲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15.8.25 | 株发改审 【2015】198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8.31 |
| 2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项目 |
1栋1+6F的公租房及配套的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项目用地面积2178平方米,建筑面积15584平方米,拟建公租房350套,平均单套公租房面积约40平方米。 | 云龙 | 39.78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2015.8.28 | 株发改审 【2015】201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9.7 |
| 3 | 新马工业园中部片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规划范围内约1935亩的土地整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新马大道、万丰路、仙月环路、新马东路、新马北路、万富路等6条市政道路的道路、给排水、照明、燃气、绿化和交通附属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 | 天元区 | 962.72 | 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2015.9.5 | 株发改审 【2015】202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9.7 |
| 4 | 株洲县渌水二桥(南岸渡口渡改桥) | 项目线路全长873.557米,其中渌水二桥长655米,桥梁两头连接线共长218.557米,地面辅道长362米。 | 株洲县 | 240.9135 |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15.9.5 | 株发改审 【2015】202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9.8 |
| 5 | 株洲市通用航空飞行服务平台 项目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指挥中心、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基站(基于北斗导航的ADS-B通航监视系统)、空防空管一体化雷达网、无线电导航中心,地面有线通信网络、助航信息广播台站(航行情报系统)、气象系统工程(气象观测站)和航油保障系统工程等。 | 芦淞区 | 30 | 株洲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15.8.25 | 株发改审 【2015】205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8.31 |
| 6 | 株洲市建设南路人行天桥 | 江南商城人行天桥主跨为27米钢箱梁,宽度4米,两侧边跨均为12米钢箱梁,宽度2.5米,全桥设置四个梯道,采用一字型平面布置方式,宽度2.5米;步步高人行天桥主跨为28米钢箱梁,宽度4米,东侧边跨为18米钢箱梁,宽度2.5米,全桥设置四个梯道,采用一字型平面布置方式,宽度2.5米。 | 芦淞区 | 1117 |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5.9.20 | 株发改审 【2015】205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9.23 |
| 7 | 迎新路(铁东路至南华路) | 迎新路(铁东路~南华路)段的道路、桥梁、排水、照明、景观绿化及交通附属工程等。其中,迎新路(铁东路~南华路)段道路西起铁东路,东至南华路(对接机场大道),全长1.2公里,路幅宽34米 | 芦淞区 | 36705 | 芦淞区发改局 | 2015.9.20 | 株发改审 【2015】214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9.24 |
| 8 | 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二期(乐山大道、响泉路、栗塘路、创业大道等四条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乐山大道、响泉路、栗塘路、创业大道等四条市政道路的道路、桥梁、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绿化及交通附属工程等。 | 天元区 | 39490 | 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 2015.9.20 | 株发改审 【2015】214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9.24 |
| 9 | 城际铁路古大桥安置小区 | 项目主要建设8栋1+6F住宅楼及配套的物管用房、区内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2857平方米,其中:住宅20847平方米,物管及社区用房293平方米,杂物间1717平方米。拟建住宅215套,全部用于拆迁安置。 | 芦淞区 | 53.55 | 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5.9.21 | 株发改审 【2015】214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9.24 |
| 10 | 清水塘棚改项目一期A、B、C地块 | 拟棚改区域范围内的拆迁改造。其中,改造总征收面积242054平方米(含住宅238750平方米,商业用房3304平方米),共计改造住宅户数3250户,改造商业门店24户,总涉拆人数8683人。具体改造总征收面积以征收主管部门实际核定面积为准。拆迁安置户拟采用以政府为主导团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安置,其中:商业全部采用货币补偿;居民住宅拟对976户实行货币补偿,2274户实行政府组织房源。 | 石峰区 | 1813.37 | 株洲市棚改投资有限公司 | 2015.9.22 | 株发改审 【2015】218号 | 行政审批科 | 2015.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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