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9-16
查看次数:
【字体:

株发改审〔2019131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城发20192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1888号文批复,又经株发改审2019102文调整,由于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变更,导致项目的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再次发生变化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经研究,现对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建筑、地道、景观绿化,以及给排水、电气监控及附属工程等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广场北路、广场南路、站前路;建筑工程包括:二层进站平台、风雨走廊、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服务中心、商业服务用房、预留地下站厅及通道、广场北路地下通道、地下车库入口通道;地道工程包括:东西广场社会通道、AE 匝道改建;景观工程包括:东广场景观、道路配套景观、临时景观绿化,绿化面积约为15402.6平方米;给排水工程包括:配套道路、东广场、公共停车场给排水工程,排水箱涵总面积约为2002.9平方米;电气监控工程包括:配套道路、东广场、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电气监控工程。

二、项目的总投资由24793.33万元调整为34683万元,其中,工程费为278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652万元,预备费为3193万元。总投资调增9889.67万元。

本批复与株发改审〔201888号文株发改审2019102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除本次调整事项外,项目其他建设事项仍按批复执行。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建设单位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9月6日     

 

抄送:市监,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