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湘江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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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19〕132号

 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湘江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复的请示》(株湘建字〔2019〕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16〕1号文批复,因项目建设方案变更,项目有关内容及投资发生变化,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湘江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调整为“株洲国家高新区动力谷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湘江大道、健康大道、荷花路、乐水大道、滨江路、浅塘路和沧水路等七条道路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交通附属工程等,沧水湖建设及水域治理工程,创新研发中心、人才公寓等。     

三、项目总投资由151802万元调整为230442万元。

本批复与株发改审〔2016〕1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除本次调整事项外,项目其他建设事项仍按原批复执行。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建设单位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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