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古山西路(响泉路-响合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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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19〕134号  

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株洲市博古山西路(响泉路-响合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武广开司字〔2019〕9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市人民政府对《关于将博古山西路(响泉路-响合路)项目列入2019年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请示》(株城发〔2019〕176号)的批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9〕0087号),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08〕政国土字第1187号、〔2009〕政国土字第1065号),株洲中天高科技勘测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炎帝大道普通商品房项目勘测定界图》和湖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出具的《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区商贸中心勘测定界图》。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博古山西路(响泉路-响合路)新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天元区武广新城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584.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景观、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等。道路东起响泉路,西至响合路,全长约269米,规划路幅宽度2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按双向四车道设计,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四、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372.05万元,其中工程费1588.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8.2万元,预备费169.48万元、建设期利息6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页无正文)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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