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19〕167号
株洲军粮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株洲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的请示》(株军发〔2019〕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株发改审〔2017〕139号批复,因项目规划方案调整,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协调会议备忘录》(株府录〔2019〕4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项目建设单位由株洲市民政局调整为株洲军粮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同意调整为天元区三门镇,株洲军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粮库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同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将原粮库3#、4#、5#仓库改造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建筑面积约2566平方米;新建一栋辅助用房,新建建筑面积约686平方米;场内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改造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同意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180.32万元,其中:工程费984.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9.67万元,预备费56.2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及市级财政资金。
六、本批复仅用于对株洲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作上述调整,项目建设单位须按此文履行项目手续,开展项目建设。
七、项目建设单位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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