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株洲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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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20〕3号

 

株洲军粮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调整株洲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工程的请示》(株军发〔202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株发改审〔2017〕139号文批复,经株发改审〔2019〕167号文调整批复相关内容。因项目规划方案再次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发生变化。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的《项目总平面图及竖向设计图》。经研究,现调整批复如下:

同意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建筑面积由2566平方米调整为2649.07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由686平方米调整为901.82平方米。

二、同意项目总投资由1180.32万元调整为1402.7万元,其中:工程费868.17万元,资产购置费3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3.93万元,预备费50.6万元。

三、本批复仅用于对株洲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作上述调整,与株发改审〔2019167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审〔2019167号文执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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