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迦南养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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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20〕62号

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迦字〔2020〕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及对《关于请求批准迦南养老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发改〔2017〕33号)的批示、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6〕0013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株规用〔2018〕0109号),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8)政国土字第1165号),市民政局出具的《关于同意筹办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的批复》(株民函〔2013〕14号)、《关于确认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为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关于加强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意见的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按城市空间规划组织实施株洲市迦南养老中心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荷塘区仙庾岭曹家塘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老年公寓、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及场外配套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以及养老医疗服务平台。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842.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680.52平方米,规划停车位223个,新增床位856张。

四、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804.24万元,其中:工程费9007.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05.25万元,预备费1032.28万元,建设期利息559.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非法集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境外任何组织或个人捐赠。不得设立任何宗教场所,主动接受民政等部门监管。

2.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3.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4.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5.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6.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抄送:市监,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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