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20〕88号
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武广智慧教育生态城(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出具的项目勘测定界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关于办理武广智慧教育生态城(一期)项目融资专项的情况证明的请示》(株城发〔2020〕143号)签署的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空间规划组织实施武广智慧教育生态城(一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天元区武广新城。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武广片区幼儿园、株洲市二中附小、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含新建建宁大桥西桥头南北辅道、燕子岭路、响合路、响浅路)、教育信息化系统及相应的供配电、给排水、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20808.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566.47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3923万元,其中:工程费747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974万元,预备费8210万元,建设期利息703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中所包含的各子项目在实施前须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单独履行审批程序,具体建设事项以各子项目的批复内容为准。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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