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人才雅园、茅塘坳生活区供暖及热水管网改造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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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20〕89号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批复株洲所人才雅园、茅塘坳生活区供暖、热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城发〔2020〕1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20〕18号),市政府对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株洲所人才环境提升项目委托株洲市城发集团作为实施建设单位的请示》(株研人〔2020〕53号)的批示,株洲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驻株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株企改办〔2014〕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城市空间规划组织实施人才雅园、茅塘坳生活区供暖及热水管网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人才雅园及茅塘坳生活小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人才雅园、茅塘坳等2个老旧生活小区室内采暖、供热系统实施提质改造以及室外配套管沟、支架、管网等更新。室内采暖、供热系统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2.3万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365万元。其中:工程费1957.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2.04万元,预备费21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抄送:市监,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震局,市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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