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20〕131号
湖南神农洞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炎陵县神农谷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湘神旅〔2020〕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湖南神农洞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炎陵县神农谷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炎陵县十都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如下:
1、神农湾森林康养中心二期
拟对原神农湾康养中心二期主体进行改造及装饰装修,规划用地面积 19766.7 平方米,总改造面积 8460平方米。
2、楠木坝游客服务中心提质升级项目
拟对楠木坝游客服务中心首层局部及二层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3、全域旅游 VR 展示馆
拟对楠木坝游客服务中心首层局部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
4、神农谷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主要包括游步道修复改造1.5公里,景点提质改造 2 处(桃花桥及树抱石),电动车换乘站点 16 个。
5、神农谷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主要包括神农谷生态步道改造1.7公里,改造步道桥 1 座,环保旅游厕所15 座以及景区内夜景照明提质改造。
6、神农谷服务区防火步道及瞭望台建设项目
皮坑—密花村—吊楼下—和尚洲—竹山下—石山里—乌石下—瓦棚下—廖屋—铁瓦仙沿线修改防火步道 10公里,建设防火瞭望台3座。
7、神农谷服务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拟打造集休闲、餐饮、文化表演为一体的文化民俗街,项目总用地面积1132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5000平方米。
8、神农谷服务区垃圾、污水处理工程
规划用地面积 1675.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1080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配套用房72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 360平方米。
9、神农谷服务区道路、 桥梁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滨河道路1.6公里,道路宽幅12米;支路路网7公里,道路宽幅6—8米;车行桥3座,步行桥 4 座;电力电缆保护管敷设4公里;给水管敷设4公里;污水管敷设4公里;雨水管敷设 5公里;天然气管道敷设 7公里。规划用地面积 68200平方米。
10、神农谷服务区滨河风光带及水系治理建设项目
滨河风光带长1.6公里,宽 5—10米,主要包括驳岸、绿化、广场、 游步道、景观建筑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河道长1.6公里,宽 10—50米,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水系生态修复等。规划用地面积 18700平方米。
11、神农谷服务区停车场项目
规划用地面积 48715平方米,停车位 2000 个,其中一般停车位 1600 个,充电桩停车位 400 个。
12、神农谷服务区服务设施用地整理项目
整理服务区内服务设施用地 119829.86平方米(约180亩)。
四、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51337 万元, 建设投资 48337 万元(其中神农湾康养中心二期项目4984万元,楠木坝游客服务中心提质升级项目995万元,全域旅游VR展示馆739万元,神农谷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993万元,神农谷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工程4700万元,神农谷国家森林公园防火步道及瞭望台建设项目1763万元,神农谷服务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项目6169万元,神农谷服务区停车场项目2085万元,神农谷服务区垃圾、污水处理工程2604万元,神农谷服务区道路、桥梁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13297万元,神农谷服务区滨河风光带及水系治理建设项目2927万元,神农谷服务区服务设施用地整理项目7081万元), 建设期利息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各子项目需完善相关资料单独批复方可实施。
2.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炎陵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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