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20〕185号
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新桥高排河道提质改造(铜霞路至临江路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洲中交设计发〔2020〕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协调指挥部对《关于请求对片区内部分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确认的请示》(株洲中交设计发[2020]35号)的批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200202000034号)及蓝线图。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空间规划组织实施新桥高排河道提质改造(铜霞路-临江路段)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石峰区铜塘湾街道办事处霞湾新村,起于临江路,止于铜霞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85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桥高排河道(铜霞路-临江路段)两侧的景观和水利工程。其中:景观工程包括新建景观绿化面积约31218.8平方米,园路及广场铺装面积约5760.7平方米,服务驿站1座、建筑面积约169.6平方米,及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家具设施、景观小品等;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护岸、长度约1.68公里,新建景观闸1座和智慧水务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534.2万元,其中:工程费6062.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35.86万元,预备费669.87万元,建设期利息165.62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水利、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1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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