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广大道(湘江大道-滨江大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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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20202

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武广大道(湘江大道-滨江大道)新建工程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湘新建字〔202096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株洲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201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20020200003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空间规划组织实施武广大道(湘江大道-滨江大道)新建工程

项目编码:2020-430211-48-01-076916

项目建设点。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浅塘社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武广大道(湘江大道-滨江大道)的道路、地下人行通道、排水、照明、绿化景观、电力管线、交通工程及其他公用设施等。道路西起湘江大道,东至滨江大道,全长约1.3千米,规划路幅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项目总用地面积102227.83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6448.06万元,其中:工程费10644.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455.87元,预备费1158.12万元,建设期利息119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120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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