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农公园基础设施维修及主游路两侧景观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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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2134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神农公园基础设施维修及主游路两侧景观提质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公园管理二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神农公园基础设施维修及主游路两侧景观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株公管二所〔20213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株洲市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2118)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公园管理二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株洲市神农公园基础设施维修及主游路两侧景观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芦淞区神农公园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神农公园内部的基础设施维修及主游路两侧景观提质改造。具体包括知音亭、听荷亭修膳,公园主游路两侧主电缆、路灯更换,丰富林下景观层次,更换老化苗木,主游路铺设沥青砼,地面硬化铺装,中心花坛改造以及公园健身器材、垃圾桶、石凳石椅等配套基础设施安装。项目绿化改造总面积约19300平方米,主游路沥青砼面积约260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含报建环节)。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79.18万元,其中:工程费339.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21万元,预备费18.0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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