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21〕46号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1年株洲市道路中修项目的批复
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2021年株洲市道路中修项目的请示》(株市政报〔2021〕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21〕1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2021年株洲市道路中修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枫溪大道西侧(天池路至坚固立交桥)、枫溪大道东侧(坚固立交桥至天池路)、新华东路北侧(苗圃路至东区交警队)等12条道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枫溪大道西侧(天池路至坚固立交桥)、枫溪大道东侧(坚固立交桥至天池路)、新华东路北侧(苗圃路至东区交警队)、南方大道(株董路桥至北沿路)、南方大道(北沿路至建国路)、华南路(新华路-石宋路)、红旗立交南辅道(原320至东环北路南辅道)等7处位置破损严重及龟裂的城区道路挖除新建,整体加罩沥青砼,对损坏的人行道破除重建,面层铺装真空烧结砖。道路改造面积约72258平方米。对南方大道(株董路桥至中华一路)、人民中路(新华桥至七一路)、芦淞路南侧(星通路至石宋路)、芦淞路北侧(石宋路至星通路)、华南路(新华路-石宋路)等5处位置的损坏人行道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31616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17.42万元,其中:工程费1676.8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66.29万元,预备费174.3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抗震、人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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