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市北斗应急救援实训基地项目备案证明》的通知
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将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市北斗应急救援实训基地项目备案证明(株发改备〔2024〕7号)废止的请示》(株国投智城〔2024〕30号)及附件资料收悉。
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市北斗应急救援实训基地项目我委株发改备〔2024〕7号文进行了备案证明。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项目单位申请,经研究,同意废止《关于申请将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市北斗应急救援实训基地项目备案证明》(株发改备〔2024〕7号)备案证明。
你单位接到通知后,须立刻终止株发改备〔2024〕7号备案证明的执行,不得以作废的备案证明作为依据开展任何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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