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200445179007E
单位地址 :株洲市荷塘区向阳村
项目地址: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820号
法定代表人: 刘铁林
身份证号码: 430802********1213
你(单位)于2023年4月7日提出的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该项目报建总面积为20399.22m²,地上面积14959.8m²。根据省政府297号令、湘防办[2020]11号文件及湘发改价费规[2022]843号文件相关规定,该项目应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1000㎡,符合易地建设条件,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二、经审核建设单位报建资料及相关图纸,根据湘防办[2015]1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属干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凡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全额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三、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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