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株洲市第八中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200445177404N
单位地址: 株洲市芦淞区贺嘉路258号
项目地址: 芦淞区贺嘉路与沿江中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 刘建辉
身份证号码 :430421********4798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12日提出的株洲市第八中学科创楼新建工程 项目的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易地建设。该项目报建总面积8197.24㎡,其中地上面积8092.44㎡。经核实报建资料,项目应建面积小于1000(含)平方米,可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符合《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
二、根据湘发改价费规[2022]843号及湘动办发[2023]2号文件,学校教学楼减半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规定,按照地上面积收取易地建设费181271元(8092.44㎡×5%×896元/㎡÷2)
三、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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