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湖南工业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0004451753645
单位地址: 株洲市泰山西路88号
项目地址: 湖南工业大学校内
法定代表人 :蒋昌波
身份证号码 :430103********1133
你(单位)于 2025 年8 月26 日提出的 东湖学生食堂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易地建设。该项目报建总面积8501.05㎡,其中地上面积8272.13㎡,地下面积228.92㎡。经核实报建资料,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413.61㎡,小于1000(含)平方米,可易地建设,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符合《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文件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二、根据湘发改价费规[2022]843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面积收取易地建设费370591.42元(8272.13㎡×5%×896元/㎡)。
三、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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