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美丽潇湘项目投资规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8-05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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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蓝天道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美丽潇湘项目投资估算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核〔2017〕17号文批复,由于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物价上涨等原因,项目的投资规模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调整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由44702万元调整为65605万元,其中调整后的工程费为417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5285万元,预备费为457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4000万元。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投资规模,与株发改核〔2017〕17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核〔2017〕17号文执行。

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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