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广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城发?郦城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的请示》(株广成司字〔2018〕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核〔2018〕3号文批复,由于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发生变化,你公司申请调整项目相关内容。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市城发集团意见,市规划信息中心出具的《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书》和《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经研究,现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总建筑面积由47505平方米调整为50349.9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由22840.10万元调整为24052.39万元。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与株发改核〔2018〕3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核〔2018〕3号执行。
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抄送: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水务局,市消防支队,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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