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水木十里春风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3-02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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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水木十里春风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株国水木201764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株发改20177号文批复经我委株发改201710文调整,由于项目设计方案变更,项目业主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中增加“营销中心”。

二、本批复仅对上述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与株发改20177株发改201710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20177株发改201710号文执行。

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4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房产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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