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株洲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批复
株发改核〔2017〕5号
株洲市善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补充核准项目总建筑面积的请示》(株洲善瑞〔2016〕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核〔2016〕2号文批复。现项目业主申请明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536.46平方米,按规划要求在已批准的土地上实施。
二、本批复仅用于明确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与株发改核〔2016〕2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其他相关内容仍按原批复(株发改核〔2016〕2号)执行。
三、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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