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株洲河西湘江风光带(珠江南路-建宁大桥)新建工程(不含通信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7-28
作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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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株洲河西湘江风光带(珠江南路-建宁大桥)新建工程(不含通信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事项的批复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株洲河西湘江风光带(珠江南路-建宁大桥)新建工程招标方式的函》(株建函〔2020〕6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株洲河西湘江风光带(珠江南路-建宁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19〕151号批复。项目拟建设河西湘江风光带(珠江南路-建宁大桥)的建筑、照明、景观、道路、水利工程及其他公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8903.72万元,其中工程费15911.8万元(含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工程费108.34万元)。

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不含通信线路迁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事项进行核准。由于该项目通信线路迁改工程中涉及国防通信线路迁改,根据株洲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对国防通信线路的保密要求,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另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发改委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株洲河西湘江风光带(珠江南路-建宁大桥)新建工程项目(不含通信线路迁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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