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株洲110kV湘芸变8S配电线路新建工程项目的请示》(兴新电力〔2023〕6号)及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该项目属于电网工程,且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提交了核准申请及申请报告经我委能源科合规性审查,相关资料符合国省及行业相关要求。
核准项目的相关依据:《2020年国网湖南电力株洲高新区增量配电区域电力设施实物资产处置及客户移交协议书》、《株洲高新区增量配电试点区域电力专项规划》、《湖南省能源局关于〈株洲高新区增量配电试点区域电力专项规划〉有关意见的复函》、《株洲高新区增量试点区域2023年10KV配电网地理接线图》、《国网株洲经济技术研究所关于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10KV湘芸变8S配电线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等。
三、核准内容
1、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单位,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组织实施110KV湘芸变8S配电线路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2307-430211-04-01-975121。
2、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0千伏电缆长约4.4千米,新建两进四出环网箱一台,新建10kV架空线路约0.8千米,新建电缆井一座等。从110kV湘芸变备用间隔新出1回ZC-YJV22-3×400型电缆,沿湘芸路、湘莲大道辅路现有地下电缆通道敷设,电缆敷设至湘莲大道辅路与金响线交叉口处后上杆,采用一回JKLYJ-10/240型导线沿湘莲大道架空敷设至湘莲大道与金龙路路口,再沿金龙路架设至已有地下电缆通道处下杆,沿金龙路现有地下电缆通道敷设电缆至金龙路与金月路路口,接入新上环网箱。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23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5、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6、项目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严禁擅自改变建设规模或内容、变更建设地点、降低安全标准,严防因违规建设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7、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划的相关管控要求,并在已获得土地权属上按照使用用途和经审定的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具体实施。
8、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海绵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高速公路及国省干道道路管理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9、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0、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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