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20〕12号
备案的通知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株洲)共享充电桩项目已于2020年03月08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委备案,项目编码2020-430211-44-03-008102,主要内容如下:
一、 项目单位: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湖南(株洲)共享充电桩项目
三、 建设地点:株洲市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株洲市区范围内建设8000桩充电桩、一个智慧共享充电桩运营平台、一个共享充电桩运营APP、小型无人便利店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六、备案要求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并在已获批的土地上实施。
2. 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3. 项目备案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我委,并修改相关信息。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通知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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