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营销展示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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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2029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营销展示中心项目已于2020年05月09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委备案,项目编码2020-430204-47-03-028364,主要内容如下:

一、 项目单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营销展示中心项目。

三、 建设地点:石峰区原株化老厂区内,东临清水塘大道。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单位申报将株化原有盐水处理系统单层厂房改造成三层的营销中心,具体包含原厂房结构加固,室内加层,屋顶和外墙改造,增设外廊,加装观光电梯,室内外装修,陈列布展,综合智能化安装及配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暖通。改造后房屋总建筑面积4795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65.04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六、备案要求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并在已获批的土地上实施。

2. 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3. 项目备案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我委,并修改相关信息。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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