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星大厦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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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20〕号

 

 

 

株洲市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和星大厦项目已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委备案,项目编码2020-430203-70-03-024668,主要内容如下:

一、 项目单位:株洲市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和星大厦

三、 建设地点:芦淞区株董路与快速环道交汇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用地面积2646.4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1+12F商住楼和配套的绿化、燃气、供配电、给排水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00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六、备案要求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并在已获批的土地上实施。

2.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严格在获批资质范围内依法组织建设。

3. 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4. 项目备案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我委,并修改相关信息。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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