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云龙总部经济园屋顶光伏发电 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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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2043

 

株洲市国投双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株洲云龙总部经济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0年06月02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委备案,项目编码2020-430271-44-03-034430,主要内容如下:

一、 项目单位:株洲市国投双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株洲云龙总部经济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三、 建设地点: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在云龙总部经济园区提供的厂房屋顶上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包括购买安装高效晶硅组件650块、组串式逆变器2台、支架1套、汇流箱1台、并网柜1台、配套线缆1套、防雷接地装置1套、监控设备1套。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200KWp,占用屋顶面积约20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六、备案要求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并在已获批的土地上实施。

2. 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3. 项目备案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我委,并修改相关信息。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通知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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