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湖商厦项目已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委备案,项目编码2020-430211-70-03-064900,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株洲中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兴湖商厦
3.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新东路566号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621.8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7层商业用房,地下室车库及配套的小区内道路、绿化景观、供配电、给排水、充电桩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以上信息由项目单位告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该项目单位负责。
二、特别说明
1.本备案文件仅表明项目已履行告知承诺程序,不构成备案机关对备案信息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并在已获批的土地上按照规划用地属性及已审批的总平面图具体实施。
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严格在获批资质范围内依法组织建设。
4.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海绵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备案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我委,并修改相关信息。
2.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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