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高科·万丰上院-湖韵三期项目备案证明
发布日期:2023-09-05
作者:行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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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科·万丰上院-湖韵三期项目已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委备案,项目编码2306-430200-04-01-748551,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株洲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高科·万丰上院-湖韵三期

3、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万丰湖南岸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10691.81㎡(约16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0268.68㎡。拟建设多层、高层住宅及商业配套、地下车库、小区内给排水、道路、绿化、围墙及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

5、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105637.89万元。

6、涉及相关资质资格及相应开发建设规模的,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7.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划的相关管控要求,并在已获得土地权属上按照使用用途和经审定的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具体实施。

8.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海绵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9.本备案文件仅表明项目已履行告知承诺程序,不构成备案机关对备案信息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企业承诺:

1.我公司所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

2.此次申报的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范围内或者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不含国家禁止的建设内容。

3.该备案项目信息不涉及任何国家保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同意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4.我公司在备案之后将认真履行有关节能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我公司将按照《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要求,项目开工前每季度,开工后每月,竣工验收后30 天内分别报送项目进度,并通过在线平台及时报送变更信息。

如有填报信息不实,违反或未履行声明与承诺事项的情形,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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