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核准的请示》(株国投智城发〔2019〕5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核〔2019〕19号文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国有资产信息化综合管理、企业监管两个平台的软件开发、硬件购置安装。其中综合管理平台包括基础平台建设、大数据中心、管理支持中心、监管业务中心等;企业监管平台包括主数据管理、BI智能分析系统及重点项目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预算管理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1300万元。
项目单位现申请对该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发改委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
抄送:市监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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