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招〔2020〕3号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株洲市2019-2020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体招标事项的批复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株洲市2019-2020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体招标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株洲市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定的社会足球场建设试点城市,根据2020年1月17日市人民政府《2020年全市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加速推进株洲市2019—2020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展,确定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作为项目业主,先行实施项目主体招标工作。
项目业主现申请对该项目项目主体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依据国家发改委《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222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要求,鼓励试点城市选定2-3个优质项目主体对本地区新建足球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形成服务网络。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株洲市2019-2020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主体。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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