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招〔2020〕37号
株洲市气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湖南株洲茶陵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湖南株洲茶陵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20〕105号文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含雷达主机、备件、通信辅助设备、供电设备、防雷设施、维修维护工程车等)购置安装,省级无缝隙智能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雨量校准区域自动站升级改造,雷达塔楼、附属楼、门卫以及站址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6053万元,其中工程费5419.38万元(含雷达设备购置费1977万元,已在中央政府采购完成;省级无缝隙智能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1300万元,由省气象厅组织实施),此次申请核准的工程费为2142.38万元。
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发改委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湖南株洲茶陵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7日
抄送:市监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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