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株洲市第一老年养护院(株洲市社会福利院一期)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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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招〔2020〕39号

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株 洲市第一老年养护院(株洲市社会福利院一期)项目招标事项的申请》(湖智设〔2020〕2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株洲市第一老年养护院(株洲市社会福利院一期)项目已经株发改审〔2019〕150号批复,后经株发改审〔2020〕34号调整资金来源,株发改审〔2020〕149号调整相关建设内容。该项目为代建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代建单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中度失能非自理型住房,2栋自理型住房,1栋医技、办公、重度失能非自理型住房,1栋后勤辅助用房,1栋连廊等,以及配套给排水、供电、暖通、消防、燃气、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8292万元,其中工程费6189.9万元。

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施工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发改委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株洲市第一老年养护院(株洲市社会福利院一期)项目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抄送:市监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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