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招〔2020〕41号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枫溪大道(608所段)下穿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相关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枫溪大道(608所段)下穿改造工程项目已通过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同意其建设方案。项目为改造北起航空大道,南至伟大路,长约755米(其中地面段长约455米;隧道段长约300米,宽41.3米),路幅宽度为6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地道、景观、给排水、照明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47亿元,其中工程费2.08亿元。
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发改委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枫溪大道(608所段)下穿改造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抄送:市监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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