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招〔2020〕50号
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营业办公用房修缮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方式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营业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20〕85号文批复。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对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营业办公楼(含裙楼)及附属楼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包括室内装饰、外墙改造、屋面防水、电梯更换、保卫室结构加固、给排水、消防、暖通、强弱电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339万元,其中工程费2087.05万元。
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施工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发改委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营业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项目的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抄送:市监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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