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明确2022年度淡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1
作者:信息中心
查看次数:
【字体: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郴州、娄底市发改委各相关企业

因全球能源市场供需偏紧地缘政治频发,进口天然气大幅度上涨国内公司持续上调我省天然气供应价格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771号)规定经调查研究决定2022年度淡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暂不实行新的联动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郴州、娄底等10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021采暖季价格(具体价格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三、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联动最高限价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2241日至1031如国家发改委在本政策执行期间出台新的规按新规适时联动

附件:长沙等10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329

附件:

长沙等10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

最高销售价格表

单位:/立方米

调整期销售价格

长沙市

3.275

株洲市

3.390

湘潭市

3.459

衡阳市

3.771

邵阳市

3.704

岳阳市

3.694

常德市

3.648

益阳市

3.416

郴州市

3.676

娄底市

3.968

注:执行时间为202241日至202210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