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管道运输 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5
作者:信息中心
查看次数:
【字体:

各市州人民政府相关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城市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规范我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减少供气层级减轻偏远地区天然气用户负担,推进全省天然气管网逐步实现一张网、一个价助力气化湖南工程建设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方法对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核定一个价格标准。14个市州、县市区享有实质性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的用户执行同一价格标准。具体价格标准在依法履行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等程序后核定

省内天然气管道是指湖南省境内跨市州、市州内短途天然气运输管道不包含企业内部自用管道、城镇燃气配气管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价格的跨省天然气管道。

二、实行定期校核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监管周期为三年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一年,启动定价成本监审原则上与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价时间保持同步。

三、实行联网收费在未实现一个投资主体运营前成立专门的全省天然气管道收费结算机构,实行联网收费、统一清算具体办法由省能源管理部门制定。国家管网集团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要加快推进全省天然气管道资产整合

四、相关要求在核定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统一价格标准之前已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价格的管线仍按现行价格执行,自本通知发布后新核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实行一个市场主体一个价即同一个市场主体经营的省内天然气管道实行同一个运输价格,为实现全省一张网、一个价奠定良好基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6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