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
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24〕358号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娄底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城市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相关规定,2024年非采暖季天然气采购价格符合启动气价联动机制的条件,经研究,决定启动气价联动机制,联动下调长沙等10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额度
根据2024年非采暖季上游合同采购价格情况、结合2023-2024年采暖季采购成本核算,联动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本次价格执行时间从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各城市燃气企业要优化气源采购价格,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加强供需衔接。
3、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督促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按时调整价格,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联动价格,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长沙等10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长沙等10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
终端销售价格表
单位: 元/立方米
城 市
终端销售价格
长沙市
3.853
株洲市
3.834
湘潭市
3.914
衡阳市
4.296
邵阳市
4.185
岳阳市
4.211
常德市
4.043
益阳市
3.784
郴州市
3.980
娄底市
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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