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攸县酒仙湖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定价决定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发布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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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攸县酒仙湖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定价决定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根据湖南酒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了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核定攸县酒仙湖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市发改委于624,攸县召开核定攸县酒仙湖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听证会。

一、核定攸县酒仙湖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定价决定

成本测算、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和集体审议后,结合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意见,定价决定如下:门票价格为48/·次、观光车票价为20/·次、游船票价40元/人·次。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采纳了20名听证代表全部同意听证方案的意见。听证会听证参加人21人,政协委员1人请假,20人按时参加了会议,听证会上,所有听证参加人听证方案表示同意

       采纳理由:一是对景区收取一定的门票和交通运输服务费用,有利于经营者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酒仙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二是在现有条件下,有利于经营者进一步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旅游项目产品,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更加舒适、更加优美的旅游环境。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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