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座谈会
为了促进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规范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8月26日上午在市发改委6楼会议室,市发改委组织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学校负责人召开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座谈会。

会上市发改委相关人员再次传达了教育收费相关政策,对成本监审情况进行了说明,听取了相关学校的意见。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朝阳会上强调:一是提高认识。核定和规范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是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核定和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二是按规定核定收费标准。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校发展规划,政府公用经费补助、教育教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市场供需水平等因素按要求核定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发改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由二级调研员金江主持,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及价格成本监审科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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